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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墓园编者为各位家属们讲,我们中国古代西汉时期居丧守制制度并不常见。主张以孝治天下并大力推行居丧守制制度的是儒家思想学派,但在整个秦朝时期,还有汉朝初期文、景两朝皇帝都并没有十分重视儒家学说。即使到了汉武帝时期全面接受儒学并将儒学提升为国学,居丧守制制度也并没有得到大力推行,首先是文帝遗旨不可隆丧厚葬耗费国库。至于说黎民百姓为皇帝居丧守制更是困难重重,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许多民族无法接受居丧守制的。
抚顺墓园编者为您查到,为君主服3年丧就更不现实。在“亲贵合一”、“世卿世禄”的三代宗法制国家时代,族长即国君,他同时是祖父或伯父、父亲等,为国君服3年丧就是为族内尊长服丧。进入秦汉以后的中央集权国家,天下臣民数千万,民族众多,风俗各异,要几千万不同民族的人为皇帝服丧是不可能的。且太平时代又多短命皇帝。西汉进入成帝(公元前32-前7年在位)、哀帝(前6一前1年在位)两朝,国运已呈末世,土地兼并日甚,豪门富贵之家竞相奢侈、民风浇薄、人心不古。为矫风俗、厚人心,一些对社会有责任感的儒者渐鼓吹3年之丧。成帝时,丞相范宣后母卒,其弟临淄令范修去官服丧,范宣说,现在很少有人服3年丧了,劝阻之,以致争执。后范修还是服了3年丧,并由此兄弟不和。
以上就是抚顺墓园编者为您查找到的在我国古代西汉时期黎民百姓对于为皇帝执行居丧守制的情况。如果当时民风淡薄,人心不古,那么百姓就不会自发自愿的去为皇帝执行居丧守制,而官员们家境富足当然也不愿舍弃奢侈的生活作风。